本次我单位所采购的电气材料主要是不同规格的电缆和不同型号的断路器。此次招标采购的电缆限价为人民币17万元、断路器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采购采取最低价中标。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相关公司的资质;
四、具有相关电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五、投标人所供的电气材料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产品;
六、投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备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
七、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开标前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报价单一起封存。同时在封存的包装上加盖公章,没有封存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具体招标内容及标准请到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南主楼114房间咨询,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7日下午5时
联系电话:0517-83605123、15152358701
联系人:汤先生
淮安市市级机关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