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处
2017-06-02
负责拟订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承担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基建、维修等专项经费管理;负责局机关的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运行的管理监督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的有关工作;负责制订机关食堂服务质量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级机关食堂日常运行、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进行管理。

处长:陶磊     电话:83605227